重慶市彭水縣團壩子電站于2003年11月開工建設,已完成投資2850萬元,于2005年8月停建至今。
小水電企業將其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歸結于上網電價低。前不久,重慶市江津、南川、武隆等12個區縣的小水電行業協會21位負責人集體前往重慶市物價局,要求調高上網電價。然而,這項要求卻受到國家電網重慶市電力公司的堅決反對,因為根據目前小水電上網電價水平,國家電網不僅無法獲利,反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雙方意見相左,令物價部門左右為難,處理起來相當棘手。
小水電:虧損主要原因是上網電價低
重慶市眾小水電協會負責人認為,小水電之所以效益差,甚至大部分企業虧損,主要原因是上網電價低。物價部門只為小水電提供了最低保護價,但供電企業基本上把最低保護價作為收購價格,小水電與供電企業談判時,地位不平等,主動權掌握在供電企業手中。
他們反映,近幾年物價指數連年攀升,水電站各種建設材料和機電設備價格輪番上漲,勞動力成本也大幅度提高,小水電建設成本和運行成本較前幾年翻了2倍多,終端市場電價也由2003年的0.386元/千瓦時提高到0.60元/千瓦時。然而,小水電上網價格卻增長緩慢。
據12家小水電行業協會測算,重慶市1994年農村小水電平均上網電價為0.13元/千瓦時,當時的終端市場電價為0.198元/千瓦時;到2006年,重慶小水電上網電價調整為0.205元/千瓦時,12年間上網電價增長了57%,而同期供電企業銷售出去的終端市場電價的漲幅為162%至258%。而且,供電企業越來越多地采用物價局制定的最低保護價收購小水電電量,導致小水電經營困難。
小水電上網電價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1998年以前,小水電站大都是國家和集體所有,而且都有各自的供區和終端用戶。2003年,重慶市電力體制開始實施廠網分離改革,國家電網在重慶全力發展“一張網”,利用農網改造資金收購了許多地方電網。據江津區小水電協會會長羅翔介紹,小水電在廠網分離后的價格,大致上有三種情況:一種是廠網一家的小水電,供電公司為補償小水電電網經營損失,適當提高了其上網電價;第二種是供電公司自有小水電,當時為了實行廠網分離,供電公司把大量員工分給了小水電,對上網電價也適當上調;第三種是對自我發展起來的小水電企業,按最低保護價核算,而此類小水電企業最多。
羅翔說,小水電要求提高上網電價,并不是要求把電價提到到0.28元或0.35元/千瓦時,而是希望物價局能夠合理制定合理的保護價,給出價格制定的依據,一句話就是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小水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如果經過調研,發現小水電的合理價格是0.28元/千瓦時,那么大家就應該執行這個價格。如果按這個價格經營還虧損,那就是自己的經營管理問題了。
供電企業:小水電價格不能再高了
重慶市武隆縣三溪水電站建設于1980年,裝機容量為2×160千瓦,目前生存困難,無力技術改造,上班與住宿混合一起。
重慶市武隆縣三溪水電站銹跡斑斑的設備。
對于小水電提高上網電價的要求,重慶市電力公司在一份書面材料中反駁說:“目前重慶市小水電上網電價由于投產時間、投資成本、核價方式等的不同,相差各異,加上資源稟賦的不同(發電利用小時、有無調節性能等),可能造成小水電經營情況也相差很大。但就提價的水平和幅度而言,5000千瓦及以下小水電是近年來電價調整的較大受益者。相對于燃煤機組而言,小水電機組由于沒有燃料成本,運行費用相對較低,在競價上網前,按成本加收益方式核定上網電價,理應比火電低,其電價差大致相當于燃料成本。況且,小水電絕大多數是徑流式電站,沒有調節能力,火電承擔了主要的調峰義務。因此,無論是從成本屬性,還是以質論價角度而言,小水電與燃煤機組的價格仍是無法相提并論的。”
據調查,近年來重慶市小水電上網電價并非“原地不動”。2004年以后,重慶市廠網實現分離,由于小水電企業內部沒有精確的核算發電成本,市物價局也沒有提供定價依據,就大約定在了0.16元/千瓦時。2005年重慶對全市小水電統一執行最低上網保護價0.185元/千瓦時。2006年國家發改委下發文件,要求適當提高部分低電價、虧損電廠的上網電價,重慶再次將小水電最低保護價做了相應調整,提高到0.205元/千瓦時。2008年7月1日,重慶再次提高小水電的上網電價至0.22元/千瓦時。
重慶市電力公司表示,購售電合同是發供電企業的買賣商貿合同,近一段時間以來,部分小水電發電企業因對合同條款有分歧,不簽訂購售電合同,但重慶市電力公司下屬供電企業顧全大局,仍然按時結算小水電上網電費。
物價局:左右為難,將進一步調查
小水電與供電企業的“電價之爭”,令物價部門感到左右為難。重慶市物價局局長苑魯說,在重慶直轄以前,小水電價格才0.13元,經過多次調整,目前已達到0.22元/千瓦時,特別是最近的一次調整,全國要求平均電價提高幅度不得超過2.5分,而重慶特地為小水電提高了1.5分,但是這仍然滿足不了小水電企業的要求。在調價方面。物價局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發電企業,不管是火電還是水電,都存在虧損現象。小水電虧損的現象在全國也比較普遍,就拿四川、江西來說都存在。
苑魯說,在廠網分離改革前,每個區縣都有電網,而且每個小水電都有自己的供區,當時就近供電,價格比較混亂,有的電價達到了1至2元/千瓦時,這對農民用電極為不公,所以國家才進行電力體制改革,把地方電網納入國家電網,各小水電沒有了自己的供區,只得通過國家電網送電,而國家電網作為國有大企業,也要講成本。如此一來,雙方意見相左,僵持不下。但即使如此,下一步重慶市物價局將對重慶所有的小水電進行深入調研,按網改前、網改后、裝機容量、發電站類型等多層次制定不同等級的保護價。既要考慮到小水電的投資效益,也要考慮到電網的全盤容量。
小水電企業將其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歸結于上網電價低。前不久,重慶市江津、南川、武隆等12個區縣的小水電行業協會21位負責人集體前往重慶市物價局,要求調高上網電價。然而,這項要求卻受到國家電網重慶市電力公司的堅決反對,因為根據目前小水電上網電價水平,國家電網不僅無法獲利,反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雙方意見相左,令物價部門左右為難,處理起來相當棘手。
小水電:虧損主要原因是上網電價低
重慶市眾小水電協會負責人認為,小水電之所以效益差,甚至大部分企業虧損,主要原因是上網電價低。物價部門只為小水電提供了最低保護價,但供電企業基本上把最低保護價作為收購價格,小水電與供電企業談判時,地位不平等,主動權掌握在供電企業手中。
他們反映,近幾年物價指數連年攀升,水電站各種建設材料和機電設備價格輪番上漲,勞動力成本也大幅度提高,小水電建設成本和運行成本較前幾年翻了2倍多,終端市場電價也由2003年的0.386元/千瓦時提高到0.60元/千瓦時。然而,小水電上網價格卻增長緩慢。
據12家小水電行業協會測算,重慶市1994年農村小水電平均上網電價為0.13元/千瓦時,當時的終端市場電價為0.198元/千瓦時;到2006年,重慶小水電上網電價調整為0.205元/千瓦時,12年間上網電價增長了57%,而同期供電企業銷售出去的終端市場電價的漲幅為162%至258%。而且,供電企業越來越多地采用物價局制定的最低保護價收購小水電電量,導致小水電經營困難。
小水電上網電價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1998年以前,小水電站大都是國家和集體所有,而且都有各自的供區和終端用戶。2003年,重慶市電力體制開始實施廠網分離改革,國家電網在重慶全力發展“一張網”,利用農網改造資金收購了許多地方電網。據江津區小水電協會會長羅翔介紹,小水電在廠網分離后的價格,大致上有三種情況:一種是廠網一家的小水電,供電公司為補償小水電電網經營損失,適當提高了其上網電價;第二種是供電公司自有小水電,當時為了實行廠網分離,供電公司把大量員工分給了小水電,對上網電價也適當上調;第三種是對自我發展起來的小水電企業,按最低保護價核算,而此類小水電企業最多。
羅翔說,小水電要求提高上網電價,并不是要求把電價提到到0.28元或0.35元/千瓦時,而是希望物價局能夠合理制定合理的保護價,給出價格制定的依據,一句話就是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小水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如果經過調研,發現小水電的合理價格是0.28元/千瓦時,那么大家就應該執行這個價格。如果按這個價格經營還虧損,那就是自己的經營管理問題了。
供電企業:小水電價格不能再高了
重慶市武隆縣三溪水電站建設于1980年,裝機容量為2×160千瓦,目前生存困難,無力技術改造,上班與住宿混合一起。
重慶市武隆縣三溪水電站銹跡斑斑的設備。
對于小水電提高上網電價的要求,重慶市電力公司在一份書面材料中反駁說:“目前重慶市小水電上網電價由于投產時間、投資成本、核價方式等的不同,相差各異,加上資源稟賦的不同(發電利用小時、有無調節性能等),可能造成小水電經營情況也相差很大。但就提價的水平和幅度而言,5000千瓦及以下小水電是近年來電價調整的較大受益者。相對于燃煤機組而言,小水電機組由于沒有燃料成本,運行費用相對較低,在競價上網前,按成本加收益方式核定上網電價,理應比火電低,其電價差大致相當于燃料成本。況且,小水電絕大多數是徑流式電站,沒有調節能力,火電承擔了主要的調峰義務。因此,無論是從成本屬性,還是以質論價角度而言,小水電與燃煤機組的價格仍是無法相提并論的。”
據調查,近年來重慶市小水電上網電價并非“原地不動”。2004年以后,重慶市廠網實現分離,由于小水電企業內部沒有精確的核算發電成本,市物價局也沒有提供定價依據,就大約定在了0.16元/千瓦時。2005年重慶對全市小水電統一執行最低上網保護價0.185元/千瓦時。2006年國家發改委下發文件,要求適當提高部分低電價、虧損電廠的上網電價,重慶再次將小水電最低保護價做了相應調整,提高到0.205元/千瓦時。2008年7月1日,重慶再次提高小水電的上網電價至0.22元/千瓦時。
重慶市電力公司表示,購售電合同是發供電企業的買賣商貿合同,近一段時間以來,部分小水電發電企業因對合同條款有分歧,不簽訂購售電合同,但重慶市電力公司下屬供電企業顧全大局,仍然按時結算小水電上網電費。
物價局:左右為難,將進一步調查
小水電與供電企業的“電價之爭”,令物價部門感到左右為難。重慶市物價局局長苑魯說,在重慶直轄以前,小水電價格才0.13元,經過多次調整,目前已達到0.22元/千瓦時,特別是最近的一次調整,全國要求平均電價提高幅度不得超過2.5分,而重慶特地為小水電提高了1.5分,但是這仍然滿足不了小水電企業的要求。在調價方面。物價局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發電企業,不管是火電還是水電,都存在虧損現象。小水電虧損的現象在全國也比較普遍,就拿四川、江西來說都存在。
苑魯說,在廠網分離改革前,每個區縣都有電網,而且每個小水電都有自己的供區,當時就近供電,價格比較混亂,有的電價達到了1至2元/千瓦時,這對農民用電極為不公,所以國家才進行電力體制改革,把地方電網納入國家電網,各小水電沒有了自己的供區,只得通過國家電網送電,而國家電網作為國有大企業,也要講成本。如此一來,雙方意見相左,僵持不下。但即使如此,下一步重慶市物價局將對重慶所有的小水電進行深入調研,按網改前、網改后、裝機容量、發電站類型等多層次制定不同等級的保護價。既要考慮到小水電的投資效益,也要考慮到電網的全盤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