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能源政策和戰略上看,核能是今后長期的發展重點。根據“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中國計劃新建40個機組,每年新上馬的機組多達8個。盡管中國政府肯定會根據日本發生核危機的具體情況和經驗教訓,重新評估國家未來能源政策,在核能發展方面會加強項目評估、論證和審批等程序,加快制度化建設和立法進程,強化對核能企業和項目運行的監管,但筆者認為,國家不會因此對能源政策的大方向進行根本性調整。也就是說,今后中國仍然會將優先發展核能作為國家能源政策的重點目標之一。
從長期發展來看,發展核電是中國調整能源結構、緩解常規能源供應壓力和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的必然選擇。在當前中國加速經濟轉型的背景下,煤炭等化石燃料無法解決電力供應緊張和節能減排壓力等問題,新能源如風電、太陽能等因為受地理環境、氣候條件、架設線路等因素制約,在未來國家經濟發展過程中只能起到補充和調節效果,難以發揮主要作用。另外,中國大江大河上的水電站也基本飽和,水電資源開發潛力已經十分有限,選擇清潔高效能源的核電,是中國能源發展的一個必然趨勢。
客觀上講,我國在傳統能源上表現為“多煤、貧油、少氣”的基本特征,再加上必須面對國際上應對氣候變化的巨大壓力,因此對能源結構進行調整,全面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加快能源發展方式轉變,走綠色低碳發展之路,已成為今后我國能源發展戰略的主攻方向,絕對沒有可能進行改變。
然而,短期內核電不會成為中國能源供給的主流。中國經濟正處于工業化階段,具有重化工產業特征,經濟發展必然需要大量能源,能源消費增長屬于剛性增長,而且高能耗工業部門大都是支柱產業,經濟要發展、人民生活水平要提高,必須依賴于這些支柱產業。因此,在今后相當長時期內,傳統化石能源尤其是煤炭和石油將依然是主體能源,同時天然氣工業將得到快速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持一定增長勢頭,但總體能源結構以化石能源為主的基本格局很難改變。
另外,從可再生能源的資源潛力上來看,中國也不具備盡快擺脫對傳統化石能源依賴的可能性,何況在可再生能源開發技術上和經濟上也不具備大規模替代傳統化石能源的可行性。盡管中國在最近幾年來,十分重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但在低碳清潔能源的資源潛力、開發利用和技術創新方面與國際先進水平還存在較大差距,如大型風電的關鍵設備、太陽能光伏電池、燃料電池、生物質能及氫能等技術都處于起步階段,存在產業規模小、經營分散、技術含量低和資源潛力不足等一系列問題。中國要實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不但需要克服關鍵技術瓶頸,而且同時也面臨著資源潛力不足的問題,因此要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來實現能源結構調整的目標,在較長時期內顯然無法做到。
與其他新能源相比,中國在核能開發利用方面已經擁有一定的基礎和經驗,在技術上也逐漸成熟和完善,因此為了調整能源結構,尤其是為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傳統化石能源的比重,發展核能就成為必然選擇,沒有理由改變既定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