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偏高阻礙購買力
“市場上節能燈價格參差不齊,高的賣18元,低的只有2.5元,有的居民買了便宜的燈,但使用壽命不長,還要白白遭受損失。 ”這是近日上海市人大在長寧區華陽街道調研節能減排時居民的發言。
居民的這一感受并非個案。雖然市民的節能意識逐年提高,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的有關調查報告顯示,有近九成的被調查家庭愿意多花錢來購買節能產品。但愿意多花1倍以上的人還不足1%。
節能產品費用過高,正在成為阻礙居民購買的“暗門檻”。為推廣節能產品,政府準備給與一定補貼。那么這種補貼應該給生產節能產品的廠家,以降低生產成本,還是應該補貼給銷售商,以降低售價,或是直接補貼給老百姓,以刺激節能產品消費?上海市人大最近“出爐”的一份生活節能調查報告顯示:超過半數居民認為政府節能補貼應給老百姓;認同應補貼給生產廠家的居第二位,占36.6%;認為應補貼給銷售商的最少,僅占10.7%。
扶持資金使用缺細則
截至2007年底,上海市已有35家企業獲得了195張節能產品認證證書,涉及880種型號的節能產品。但這同巨大的市場需求仍有差距。要開發質量好價格便宜的節能產品,企業也有“苦衷”。
上海市節能協會副秘書長藍毓俊曾在市人大節能調研會上反映:有企業曾在大賣場里試點開設節能產品柜臺,因為柜臺租賃收費頗貴,直接導致售賣的節能產品價格上升,節能產品柜臺只能不了了之。“作為廠家,希望包括政府在內,出臺一定的優惠政策,這樣企業也有降價空間,市民也能方便購買。 ”
與此同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報告顯示:與企業反映政府節能投入的資金不足和獎勵措施不到位形成鮮明反差的是,政府每年安排的節能減排專項資金還“用不掉”。據反映,去年安排的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到今年上半年還沒有落實到具體項目,原因是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缺失和撥款程序的滯后,嚴重影響了專項資金發揮作用。
建議盡快出臺優惠政策
執法檢查報告提出,根據上海城市特點,建議在2010年上海世博會前,推出一批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地方節能標準,對國家尚未制定出臺節能標準的行業和能效標準產品,加快制定地方標準。并加大對家用電器等使用面廣、耗能量大產品的能效標識的推廣力度,鼓勵更多企業申請節能產品的認證。
此外,政府要逐步加大對節能專項資金的投入力度,對已經安排的專項資金,則要使用好。
目前,國家已經對綠色照明器具啟動了直接補貼政策。而按照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下達的上海實施100萬只高效照明節能燈的綠色照明工程計劃,采取大宗用戶補貼30%、居民用戶補貼50%的方式,目前已有60萬只節能燈推廣到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