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灌裝、民用戶灶前壓力及燃氣熱水器的安裝,都是煤氣公司的日常工作和每天都要遇到的問題。液化氣灌裝合格率、民用戶灶前壓力合格率又都是煤氣公司服務質量的主要指標,國家都有標準、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在執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時,我們都遇到了一些問題。鑒此,筆者對幾個問題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及建議,以期與同行們研究、討論。
1、關于液儀氣鋼瓶充裝量
液化氣灌裝合格率一直是對液化氣供應企業服務質量的一項重要的考核指標。在建設部1988年部頒《城建企業升級標準》(試行)中及1990年頒發的經修訂的《城建企業升級考核標準》中都對此作了規定,灌裝合格標準為,重量±0.5kg/瓶。在去年的建設部文件建城[1996]141號文中"關于對液化石油氣供應企業質量和安全管理進行專項治理檢查的工作方案"中仍規定灌裝合格標準為15±0.5kg以內。GB11174--89《液化石油氣》中也規定:10kg和15kg鋼瓶充裝誤差為±0.5kg。
眾所周知,根據液化氣的組分,其特性之一是其液態體積膨脹系數較大,約比水大16倍。為防止瓶裝液化氣受熱膨脹時脹壞鋼瓶,發生事故,故鋼瓶充裝時不能裝滿,要留有一定空間(氣相空間),這是安全管理的要求。為此,液化氣鋼瓶標準(GB5842-86)中對充裝重量有明確規定,15kg鋼瓶充裝重量≤15kg。超過15kg即為超裝,是不允許的。
為了雛護用戶利益,不搞缺斤短兩、克扣用戶,又不允許少裝,15kg鋼瓶按照充裝誤差±0.5kg,只要在14.5kg以上即可。但如果是正誤差,一旦裝至15kg以上至15.5kg,雖符合GB11174--89的規定,卻與鋼瓶標準GB5842--86不符。在實際執行當中,本市勞動部門對此就已提出過異議。我們則感到無所適從。建議應重新明確鋼瓶灌裝合格標準,以解決標準之間相抵觸的問題,且便于執行。今后制定標準時則應注意與相關標準、規范之間的協調。
2、關于民用戶灶前壓力
民用戶灶前壓力合格率是考核管道供應城市燃氣企業的一項重要指標,在以往進行的城建企業井級中也是一項必考指標,在建設部近幾年來進行的兩年一次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市政公用事業目標管理考核中也是一項主要指標。在建設部1988年頒發的《城建企業升級標準》(試行)中及1990年頒發的修訂后的《城建企業井級考核標準》中雖已對該項指標的含義、公式和合格標準等均作了明確規定,但在執行當中仍感到有的規定似乎欠妥,有的內容則須進一步明確。首先是合格標準。原規定人工煤氣合格標準為灶前壓力≥785帕(80毫米水柱),特殊情況(超負荷、管網規劃改造等)不低于590帕(60毫米水柱)。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93)已將人工煤氣的灶前額定壓力定為1000pa;另外根據《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及《家用煤氣灶》(CJ4-83),筆者認為人工煤氣灶前壓力合格標準似應為750pa(0.75p額)~1500pa(1.5p額),即應該有上下限。再者,應強調須在灶具工作時進行檢測。
3、關于煙道式熱水器
目前國內熱水器生產廠家大都生產煙道式熱水器,且數量居多。筆者認為原因可能有三:其一,由于國家標準對直排式熱水器的熱負荷有限制(≯41.9MJ/h)因此,直排式熱水器熱水產率低,不大適合洗澡用,尤其不適合人們習慣的盆浴,銷量不大;其二,按照GB6932-94規定,直排式熱水器要有防止不完全燃燒裝置。但據悉,該裝置迄今經國家燃氣用具檢驗中心檢測合格的為數并不多,廠家為避開這個難題,故不生產直排式而生產煙道式,其三,平衡式熱水器受到住房結構、安裝條件的限制,銷量也不大。
為了有效排除燃氣燃燒產生的煙氣,煙道的正確安裝至關重要。對此部標CJJ12-86《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安裝驗收規程》及GB50028-93《城鎮燃氣設計規范》中對此郝有明確規定。但據我們了解到的目前國內的情況,多數城市沒有按照標準規定安裝,甚至有的生產廠家其安裝說明書的要求就明顯與標準規定不一致。更有甚者,干脆不裝煙道,即當直排式使用,筆者認為這是很大的事故隱患。事實上,據悉國內煙道式熱水器的事故率是最高的。為此,筆者認為:(1)廠家的安裝說明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2)安裝單位必須嚴格按標準規定進行安裝。建議;(1)鑒于多數人對部標CJJ12-86中"建筑物正壓區"的含義不是很清楚,有關部門應進行解釋和強調。(2)鑒于目前國內居民住宅的實際情況,住樓房的若無符合要求的共用煙道,則標準規定的煙道安裝要求很難達到。因此,應多生產強制排氣式燃氣熱水器。
1、關于液儀氣鋼瓶充裝量
液化氣灌裝合格率一直是對液化氣供應企業服務質量的一項重要的考核指標。在建設部1988年部頒《城建企業升級標準》(試行)中及1990年頒發的經修訂的《城建企業升級考核標準》中都對此作了規定,灌裝合格標準為,重量±0.5kg/瓶。在去年的建設部文件建城[1996]141號文中"關于對液化石油氣供應企業質量和安全管理進行專項治理檢查的工作方案"中仍規定灌裝合格標準為15±0.5kg以內。GB11174--89《液化石油氣》中也規定:10kg和15kg鋼瓶充裝誤差為±0.5kg。
眾所周知,根據液化氣的組分,其特性之一是其液態體積膨脹系數較大,約比水大16倍。為防止瓶裝液化氣受熱膨脹時脹壞鋼瓶,發生事故,故鋼瓶充裝時不能裝滿,要留有一定空間(氣相空間),這是安全管理的要求。為此,液化氣鋼瓶標準(GB5842-86)中對充裝重量有明確規定,15kg鋼瓶充裝重量≤15kg。超過15kg即為超裝,是不允許的。
為了雛護用戶利益,不搞缺斤短兩、克扣用戶,又不允許少裝,15kg鋼瓶按照充裝誤差±0.5kg,只要在14.5kg以上即可。但如果是正誤差,一旦裝至15kg以上至15.5kg,雖符合GB11174--89的規定,卻與鋼瓶標準GB5842--86不符。在實際執行當中,本市勞動部門對此就已提出過異議。我們則感到無所適從。建議應重新明確鋼瓶灌裝合格標準,以解決標準之間相抵觸的問題,且便于執行。今后制定標準時則應注意與相關標準、規范之間的協調。
2、關于民用戶灶前壓力
民用戶灶前壓力合格率是考核管道供應城市燃氣企業的一項重要指標,在以往進行的城建企業井級中也是一項必考指標,在建設部近幾年來進行的兩年一次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市政公用事業目標管理考核中也是一項主要指標。在建設部1988年頒發的《城建企業升級標準》(試行)中及1990年頒發的修訂后的《城建企業井級考核標準》中雖已對該項指標的含義、公式和合格標準等均作了明確規定,但在執行當中仍感到有的規定似乎欠妥,有的內容則須進一步明確。首先是合格標準。原規定人工煤氣合格標準為灶前壓力≥785帕(80毫米水柱),特殊情況(超負荷、管網規劃改造等)不低于590帕(60毫米水柱)。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93)已將人工煤氣的灶前額定壓力定為1000pa;另外根據《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及《家用煤氣灶》(CJ4-83),筆者認為人工煤氣灶前壓力合格標準似應為750pa(0.75p額)~1500pa(1.5p額),即應該有上下限。再者,應強調須在灶具工作時進行檢測。
3、關于煙道式熱水器
目前國內熱水器生產廠家大都生產煙道式熱水器,且數量居多。筆者認為原因可能有三:其一,由于國家標準對直排式熱水器的熱負荷有限制(≯41.9MJ/h)因此,直排式熱水器熱水產率低,不大適合洗澡用,尤其不適合人們習慣的盆浴,銷量不大;其二,按照GB6932-94規定,直排式熱水器要有防止不完全燃燒裝置。但據悉,該裝置迄今經國家燃氣用具檢驗中心檢測合格的為數并不多,廠家為避開這個難題,故不生產直排式而生產煙道式,其三,平衡式熱水器受到住房結構、安裝條件的限制,銷量也不大。
為了有效排除燃氣燃燒產生的煙氣,煙道的正確安裝至關重要。對此部標CJJ12-86《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安裝驗收規程》及GB50028-93《城鎮燃氣設計規范》中對此郝有明確規定。但據我們了解到的目前國內的情況,多數城市沒有按照標準規定安裝,甚至有的生產廠家其安裝說明書的要求就明顯與標準規定不一致。更有甚者,干脆不裝煙道,即當直排式使用,筆者認為這是很大的事故隱患。事實上,據悉國內煙道式熱水器的事故率是最高的。為此,筆者認為:(1)廠家的安裝說明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2)安裝單位必須嚴格按標準規定進行安裝。建議;(1)鑒于多數人對部標CJJ12-86中"建筑物正壓區"的含義不是很清楚,有關部門應進行解釋和強調。(2)鑒于目前國內居民住宅的實際情況,住樓房的若無符合要求的共用煙道,則標準規定的煙道安裝要求很難達到。因此,應多生產強制排氣式燃氣熱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