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國際文傳電訊社3月31日消息,哈薩克斯坦石油與天然氣部向未完成“哈薩克斯坦含量(指商品采購和服務貿易中哈本國產品和服務所占比重)”購買義務的34家公司下發了關于終止地下資源使用合同的通報,被通報的34家地下資源開采企業中有6家是石油天然氣公司。
石油與天然氣部主管秘書稱,這34家地下資源開采企業違反“哈薩克斯坦含量”相關規定,其各自項目中哈薩克本地產品采購比重未過10%。還有120家公司存在同樣問題,石油與天然氣部將于近期下發終止合同通報。
據這位官員稱,哈薩克斯坦油氣領域企業采購“哈薩克斯坦含量”的統計情況如下:有20家油氣公司的“哈薩克斯坦含量”為0%,8家為1%-5%,3家為5%-10%。該數據統計中未含三個大型國際油氣田項目公司,它們是卡拉恰干納克財團、北里海項目作業公司和田吉茲雪弗龍公司。
石油與天然氣部主管秘書稱,這34家地下資源開采企業違反“哈薩克斯坦含量”相關規定,其各自項目中哈薩克本地產品采購比重未過10%。還有120家公司存在同樣問題,石油與天然氣部將于近期下發終止合同通報。
據這位官員稱,哈薩克斯坦油氣領域企業采購“哈薩克斯坦含量”的統計情況如下:有20家油氣公司的“哈薩克斯坦含量”為0%,8家為1%-5%,3家為5%-10%。該數據統計中未含三個大型國際油氣田項目公司,它們是卡拉恰干納克財團、北里海項目作業公司和田吉茲雪弗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