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襄樊市物價局文件,8月22日起我市居民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23元,由以前的2.2元/立方米調整至2.43元/立方米。按照平均每戶家庭每月炊事用氣15立方米測算,每戶居民每月增加支出約為3.45元。
此次調整,我市對低收入群體進行價格補貼。我市低保困難用戶使用天然氣給予一定優惠:每月用氣20立方米以內的用戶氣價不上調,仍按照2.2元/立方米價格執行,超過20立方米的按照2.43元/立方米執行。
此次居民用氣價格調整,主要是為了疏導國家調整出廠價格增加的成本。6月初,國家出臺了天然氣出廠價格調整方案。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提高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的通知》規定,供我省的天然氣綜合門站價格提高金額實際為0.277元/立方米。我省考慮到居民的實際承受能力,在制定天然氣調價方案時,已將高出0.23元/立方米的部分漲價金額進行了合理疏導分攤,省管城市燃氣企業的配氣費一律保持現行水平,居民用氣價格上調金額嚴格控制在0.23元/立方米以內。
此次居民用氣價格調整采取的是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物價局相關人士解釋,2004年,省物價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了《城市天然氣銷售價格規定》,要求各地在制定和調整居民生活用氣價格時,應嚴格執行聽證會的程序,同時通過聽證會,建立隨上游價格變動的聯動機制和對低收入群體價格補貼機制。我市從2005年開始,通過聽證會的程序確立了這一價格機制。2006年以來,隨國家上調天然氣出廠價,已進行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