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車用天然氣日前從每立方米3.9元上漲到4.3元,并將在年內開展居民燃氣價格上調聽證會。
根據此前發改委通知,從今年6月1日起,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上浮幅度統一為10%,下浮不限。
在江蘇之前,四川、重慶、湖北、江西、安徽、浙江、上海等省市天然氣價格相繼上調。此輪天然氣漲價的原因除了6月1日國家發改委上調了天然氣出廠價之外,川氣東送天然氣出廠價較高也是重要因素。
根據國家統計局城調司司長魏貴祥4月初在公開場合表述,居住類價格在CPI中的比重為14.69%,而包括水費、電費、液化石油氣、管道燃氣、其他燃料的五項,2009年占居住類權重是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