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市物價局組織召開調整民用天然氣價格聽證會,來自我市相關部門和消費者22人參加聽證。據悉,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證明的用戶將仍按原價格執行。
從今年6月1日起,進入我市的管道天然氣價進行了調價,上調了22.3%。這次居民天然氣調價是依據國家發改委和省物價局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市盡快順價調整。
聽證會上,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相關部門以及消費者22人聽取了燃氣集團負責人就天然氣調價所做的情況說明,之后對新出臺的天然氣價格方案的可行性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和建議。
據悉,此次天然氣價格調整是政策性順調,并按照同步測算、分步實施的原則擬定調價方案。豐南、開平區天然氣銷售價格擬與市區同步調整。根據《河北省天然氣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我市將建立天然氣到戶銷售價格與上游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當上游天然氣價格或管道 運輸價格調整時,天然氣到戶銷售價格可同向作相應調整,居民用氣價格原則上一年聯動不超過一次;不再舉行價格聽證會,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核準后向社會公布。為使低保戶不因氣價調整降低生活水平,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證明的用戶仍按原價格執行。
本次聽證會后,市物價部門將認真歸納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和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天然氣價格方案,上報市政府,經省物價局批準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