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4日,新華網網友給省委強書記留言,反映“大通縣金地天然氣公司天然氣價格較西寧市發改委定價高0.26元”。
答復:尊敬的網友,你好!經查,大通縣天然氣價格的制定是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規文件規定的內容和程序進行并最終確定的。大通縣物價部門對金地燃氣公司申請核定價格進行了詳細核算,確定為1.56元/立方米,及時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向全社會征求意見并公示后,經縣人民政府審議,報西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后執行。由于西寧市和大通縣天然氣氣源不同,大通縣天然氣氣源在海東地區,天燃氣管線需由平安至互助,再由互助至大通,導致了在燃氣輸配價格方面高于西寧市0.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