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居民并未看到政府出臺相關調價文件。現在居民生活成本大大增加,請有關部門核實是否屬于政府價格調整。”網上幫辦從天津市燃氣集團處了解到由其供應的居民使用天然氣,統一定價為2.2元每立方,無其他特殊情況會達到3.3元每立方。只有商用燃氣價格會與民用燃氣價格不同。
據王先生說,萬源星城小區的燃氣供應單位為天津市東海燃氣公司,并非天津市燃氣集團。網上幫辦聯系了天津市東海燃氣公司,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回復,由于東海燃氣供應的是壓縮天然氣,與天津市燃氣集團提供的天然氣有一些區別,市民提出的2.2每立方的價格是2011年1月的燃氣價格。
東海燃氣公司工作人員說,公司為居民提供天然氣前還有很多附加成本。包括從油田將原材料運輸至儲備站以及調壓站、輸入管道等工序,燃氣公司都有成本開銷,隨著汽油等物品的調價,燃氣的成本也隨之提高,故東海燃氣公司統一調價,并且這是企業行為。
此外,對于調價的合理性,工作人員說,東海燃氣屬于民營企業,與燃氣集團有差異,調價行為并不需要批復。價格調整屬于市場自管范圍,隨行就市。
網上幫辦查詢了天津市物價局文件津價商[2006]200號,“關于我市調整居民用管道燃氣價格的通知”,了解到,天然氣調價到2.2元每立方屬于物價局統一行為,涉及到各燃氣經營企業。
原文為:“自2006年8月1日起,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由2.00元調整為2.20元;居民用管道煤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由0.90元調整為1.00元。調整居民管道燃氣價格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燃氣經營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執行價格政策,認真做好宣傳解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各級物價部門要加強燃氣價格的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于是,網上幫辦將市民反映的東海燃氣公司隨意調高天然氣價格的問題反映到天津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回復,將會盡快將問題向上級反映,并進行核實,在處理后會予以回復。網上幫辦會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