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十一五”規劃國家級重點工程“中亞-西氣東輸二線工程干線”全線貫通。這條世界上距離最長的天然氣管道承載著輸送中亞地區的天然氣至珠江三角洲地區的重任,其年輸送天然氣量為300億立方米,相當于我國天然氣利用總量的1/4。回想自2004年初西氣東輸一期工程全線貫通至今,天然氣迅速取代人工煤氣和液化石油氣,并以其清潔、價廉等優勢成為能源明星之一。研究預計表明:2020~2030年,天然氣在我國能源利用中的占比將提高到10%~15%。而此時,欣欣向榮的天然氣產業及步步完善的產業鏈也正疾呼天然氣定價機制的深入改革。
我國本土天然氣的開發在市場需求、國家政策及技術進步這三大主力的推動下,大跨步地前進著。國家“十二五”發展規劃進一步明確了天然氣的發展步伐:到2015年,我國天然氣消費量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占比將達到8%,天然氣將從補充能源向主力能源轉變。相關能源專家也估計,按照該天然氣使用規劃,2020年國內生產能力將達到2400億立方米。天然氣在我國的儲備及開發相對匱乏,而其能源消費結構比例的提升意味著巨大的需求,近年來我國天然氣的進口量不斷加大。據相關數據統計,2011年上半年,我國進口天然氣量約為114億立方米,較2010年同比增長了近1倍,進口天然氣資源在我國天然氣結構中的比例不斷上升。國家發展改革委預計,到2020年,中國進口天然氣總量約為350億立方米,相當于2500萬噸/年LNG。
然而,目前國內天然氣價格與其產業的發展存在著明顯的不匹配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國產天然氣由于長期未改進的低廉價格優勢贏得了大量、甚至過量的傾向性消費。諸多的煤改氣、油改氣等現象加速了天然氣消耗量的急劇增加。2009年底,某些大城市甚至一度出現“氣荒”現象。第二,我國現行的天然氣定價機制實行以國家定價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管理形式,即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依據天然氣供應的自然流程實行分段管制。在定價模式上,無論是出廠價、管輸價還是天然氣終端價格,我國均采取成本加成的定價模式,即根據天然氣的補償成本加合理利潤并兼顧用戶承受能力來確定我國天然氣價格。第三,隨著進口氣的增加,國內氣低價與進口氣高價的矛盾凸顯,雖然自2010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已上調了國內天然氣價格,但仍存在進口天然氣價格和國內天然氣價格嚴重倒掛,不斷消極影響著天然氣貿易的發展。迅速發展的天然氣產業已在硬件系統上形成多氣源(國產氣、進口管道氣、進口LNG)、多路徑網絡供氣體系,而其軟件系統――價格體制仍然緩步慢行。此矛盾疾呼天然氣定價體制的改革。詳細說來,我國天然氣目前定價主要是采用國家調控下的成本加成法。即通過整條天然氣供應鏈發生的成本總額進行計算,適合天然氣發展的初級階段。但受時間發展因素的影響,其成本變化較大,很難精準計算天然氣的實際成本。這種定價方法雖然充分考慮到成本因素但卻忽視了市場因素,導致我國天然氣價格同世界天然氣價格相比都要低很多。
由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分析來看,天然氣定價的主要因素為國際油價、本國天然氣資源及產業發展階段、天然氣市場需求量。我國必須立足本國國情,以健康積極的產業發展為目的,以市場經濟機制為工具,以成功的經驗為輔助加快推進天然氣定價機制改革,同時建立完善配套的政府監管體制,使天然氣的價格在積極穩健的改革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國務院常務會議在研究部署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時也明確指出,今年要“以更大的決心和勇氣”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并再度明確“穩步推進電價改革,完善成品油、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讓我們共同期待合理的天然氣定價機制制定出反映天然氣真實價值的價格,避免能源低價利用,從而提升天然氣產業在生產、運輸、銷售和利用各個環節的積極性,加快產業優化,實現可持續發展。
我國本土天然氣的開發在市場需求、國家政策及技術進步這三大主力的推動下,大跨步地前進著。國家“十二五”發展規劃進一步明確了天然氣的發展步伐:到2015年,我國天然氣消費量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占比將達到8%,天然氣將從補充能源向主力能源轉變。相關能源專家也估計,按照該天然氣使用規劃,2020年國內生產能力將達到2400億立方米。天然氣在我國的儲備及開發相對匱乏,而其能源消費結構比例的提升意味著巨大的需求,近年來我國天然氣的進口量不斷加大。據相關數據統計,2011年上半年,我國進口天然氣量約為114億立方米,較2010年同比增長了近1倍,進口天然氣資源在我國天然氣結構中的比例不斷上升。國家發展改革委預計,到2020年,中國進口天然氣總量約為350億立方米,相當于2500萬噸/年LNG。
然而,目前國內天然氣價格與其產業的發展存在著明顯的不匹配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國產天然氣由于長期未改進的低廉價格優勢贏得了大量、甚至過量的傾向性消費。諸多的煤改氣、油改氣等現象加速了天然氣消耗量的急劇增加。2009年底,某些大城市甚至一度出現“氣荒”現象。第二,我國現行的天然氣定價機制實行以國家定價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管理形式,即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依據天然氣供應的自然流程實行分段管制。在定價模式上,無論是出廠價、管輸價還是天然氣終端價格,我國均采取成本加成的定價模式,即根據天然氣的補償成本加合理利潤并兼顧用戶承受能力來確定我國天然氣價格。第三,隨著進口氣的增加,國內氣低價與進口氣高價的矛盾凸顯,雖然自2010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已上調了國內天然氣價格,但仍存在進口天然氣價格和國內天然氣價格嚴重倒掛,不斷消極影響著天然氣貿易的發展。迅速發展的天然氣產業已在硬件系統上形成多氣源(國產氣、進口管道氣、進口LNG)、多路徑網絡供氣體系,而其軟件系統――價格體制仍然緩步慢行。此矛盾疾呼天然氣定價體制的改革。詳細說來,我國天然氣目前定價主要是采用國家調控下的成本加成法。即通過整條天然氣供應鏈發生的成本總額進行計算,適合天然氣發展的初級階段。但受時間發展因素的影響,其成本變化較大,很難精準計算天然氣的實際成本。這種定價方法雖然充分考慮到成本因素但卻忽視了市場因素,導致我國天然氣價格同世界天然氣價格相比都要低很多。
由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分析來看,天然氣定價的主要因素為國際油價、本國天然氣資源及產業發展階段、天然氣市場需求量。我國必須立足本國國情,以健康積極的產業發展為目的,以市場經濟機制為工具,以成功的經驗為輔助加快推進天然氣定價機制改革,同時建立完善配套的政府監管體制,使天然氣的價格在積極穩健的改革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國務院常務會議在研究部署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時也明確指出,今年要“以更大的決心和勇氣”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并再度明確“穩步推進電價改革,完善成品油、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讓我們共同期待合理的天然氣定價機制制定出反映天然氣真實價值的價格,避免能源低價利用,從而提升天然氣產業在生產、運輸、銷售和利用各個環節的積極性,加快產業優化,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