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要求,規范決策行為,提高決策水平,防范決策風險,近日,集團公司發布《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簡稱《細則》),明確“三重一大”實施原則、決策范圍、決策程序、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與責任追究等相關內容,為“三重一大”決策提供了詳細的制度依據。
《細則》明確,“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是指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必須遵循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集體決策、民主決策的原則。
《細則》對“三重一大”的具體內容進行細分,并要求“三重一大”事項必須以召開黨組會、董事會會議、董事長辦公會、總經理辦公會的形式,按照各自的議事規則,對職責權限內的“三重一大”事項做出集體決策。《細則》規定,黨組應加強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貫徹落實本實施細則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除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應保密的事項外,應在適當范圍內公開“三重一大”決策及其執行情況,接受監督。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要求,實施細則涉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的調整和完善,是公司一項核心管理制度,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到位。公司領導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認真學習領會并熟悉掌握決策內容、權限和程序,認真抓好分管領域“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強化協作聯動,形成落實實施細則的合力。同時,各部門各單位根據實施細則,修訂完善本單位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進一步規范決策行為,提高決策水平,防控決策風險,努力打造陽光央企、法治央企。(記者馬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