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燃氣(600333,股吧)29日公告顯示,自2015年9月30日起全部停止煤焦化業務。煤焦化業務停止后,不會影響用戶燃氣供應。現有焦化業務經營資產將通過報廢、出售等方式處置,原焦化業務人員將重新從事公司天然氣業務,未涉及人員安置計劃。
受宏觀經濟影響,焦化行業產能過剩,已陷入全行業虧損狀態,該公司焦化業務已連續三年出現巨額虧損。由于工藝設備、設施老舊,又地處市區內,環保壓力嚴峻。而且其燃氣供應業務中煤制氣的盈利能力顯著低于天然氣,根據長春市政府能源結構調整戰略要求以及公司自身業務盈利需要,該公司全面停止煤焦化業務。
長春燃氣煤焦化業務的主要產品為冶金焦炭、煤制氣和煤焦油等化工產品,其中煤制氣供給燃氣用戶,焦炭和化工產品對外銷售。其煤焦化業務由下屬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廠和長春振邦化工有限公司負責生產經營。
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廠擁有2.5座JN4.3—80型105孔焦爐及相關配套生產設施;年最大消耗精煤98萬噸;年產煤制氣2.9億立方米,冶金焦炭及相關化工產品78萬噸。長春振邦化工有限公司年最大煤焦油加工能力15萬噸。
該公司表示,焦化業務停產以及天然氣全面利用,有利于淘汰落后產能,改善城市環境質量,推進產品結構調整和產業優化升級,增加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 來源:和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