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機制多做“加法”
構建基于績效管理的激勵機制。一是對二級企業進行分類監管、分類考核。研究編制并印發了《各控股公司和機關各部門2015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指標》和《關于加強集團公司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了《全資、控股子公司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依據考核結果嚴格兌現企業負責人績效薪酬。二是建立了全員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區別設置考核分值和權重,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建立業績檔案,實施對被考核者動態連續的業績評價,并作為考核兌現、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合理拉開收入分配差距,切實做到職工收入能增能減和獎懲分明。三是制定了《單項獎勵標準暫行辦法》《專利獎勵管理辦法》《經濟政策研究工作獎勵辦法》《市場開發與營銷工作激勵辦法》《科技進步與技術獎勵管理辦法》《安全生產績效考核與獎懲辦法》等多個專項激勵措施,充分激發廣大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的激情活力。
構建基于員工成長的激勵機制。一是創新經營管理、專業技術和操作服務等三支人才隊伍建設和勞務用工人員管理。研究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在操作服務人員中培養選拔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勞務用工管理辦法》,從橫向上打破各類人員的身份類別界線,從縱向上打通各類人員晉升通道,暢通了員工職業發展路徑。二是制定了《員工教育培訓管理暫行辦法》,選拔優秀員工外出培訓。三是每年對在工作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激勵全體員工全力投身到企業發展中來,營造比拼趕超的工作氛圍。
構建基于關愛員工的激勵機制。根據《創建幸福企業行動綱要》形成了包括員工健康關愛、員工驛站、愛心互助、志愿服務、圖書閱讀等幸福企業創建模塊,并積極探索優秀員工子女關懷、家屬福利等激勵措施,營造了“快樂工作,幸福生活”的良好環境,提高了員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容錯糾錯機制善用“減法”
規范管理,客觀上減少“錯誤”發生。一是增強全員法治意識和能力,研究印發了《全面推進依法治企工作實施意見》,制定了《領導人員業務集中學習實施辦法》,實施“黨委中心組學習 ”模式,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和企業法律管理工作體系。二是完善決策機制,制定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黨政聯席會會議制度》《合同管理辦法》《招標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從細化決策內容和規范決策程序入手,減少決策失誤。三是依托律師事務所專業力量,始終保持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率100%,為企業發展提供堅強的法律保障。四是制訂了《干部交流輪崗管理制度》,對掌管人、財、物等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的負責人以及所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有計劃地進行工作崗位調整,進一步促進廉潔從業。
寬容“錯誤”,保護干事激情。一是堅持客觀評價,認真核查。對干部職工工作中出現的錯誤和職工群眾反映的情況,紀檢監察部門堅持“有線必核”的原則展開調查,澄清事實,立足“三個區分開來”,保護作風正派又敢作為、銳意進取的干部,最大限度地調動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二是營造“多干事、干實事”的氛圍環境。通過制定政策、健全制度等方式,讓有真才實學、真抓實干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讓“有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為”,形成了人人負責任、人人干實事的良好環境。
強化整改,及時糾正“錯誤”。一是開展專項檢查,提早糾錯。開展合同管理、招投標管理、財務管理等專項檢查工作,深入查找問題并督促落實整改,對傾向性現象和對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二是嚴格執紀嚴肅問責,及時糾錯。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研究印發了《執行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后如何影響薪酬、晉升和考核等,堅定了對干部職工違規違紀行為予以堅決嚴肅處理的決心。三是強化問題整改機制,持續糾錯。印發了《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和《經濟責任審計管理辦法》,充分利用內部審計、監事會集中專項檢查和外部專業機構審計等方式和手段,及時發現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不足,認真抓好問題整改落實,舉一反三,避免“錯誤”重復發生。
能上能下機制動態管理
建立免職、降職、辭職的機制。依據《黨章》《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修訂版)《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陜西省省屬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修訂完善了燃氣集團《干部管理辦法》,分別對免職、降職、辭職的適用情況、辦理程序進行了詳細規定,形成了干部能下的渠道,強化了從嚴監督管理干部的要求。
建立基于崗位動態調整的機制。制定了燃氣集團《系統內部企業分級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管理人員職級管理辦法(試行)》《管理人員職級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由職等、職級、職務構成的涵蓋集團機關、二、三級企業的職級體系,并與工資績效掛鉤,每年進行考核并彈性調整,保證干部員工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減。 來源: 陜燃氣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