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金額其中1.43億元以發行三年期零息可換股債券支付。該批債券換股價為每股0.408元(較昨收市價有溢價0.74%),按此計算當悉數轉換時將發行3.5億股,相當于擴大后已發行股本約7.2%。
余款1,277.27萬元將透過抵銷已支付予賣方之誠意金予以支付,922.73萬元將以現金支付為可退還按金。
目標集團旗下海口鑫元集團現時于海南省合共擁有17個天然氣加氣站,包括于海口市之13個加氣站、于三亞市之3個加氣站及于儋州市之1個加氣站。按加氣站數目計,海口鑫元集團被認為是海口市汽車天然氣加氣站之最大營運商。海口鑫元及其附屬公司擁有之天然氣加氣站于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實現約2730萬立方米之天然氣總銷量。(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