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華潤燃氣有限公司、無錫洛社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
為逐步理順天然氣價格、引導資源合理配置,根據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價格的通知》(蘇價工[2014]295)精神,在召開用戶座談會并報經市政府同意的基礎上,決定調整市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中準銷售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4年10月20日起,市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中準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3.30元調整為3.65元,上浮幅度為15%(尾數到分,四舍五入),下浮不限。
二、2014年10月20日起第一次抄表執行原價格,第二次抄表執行調整后的價格。
三、各燃氣企業應對用氣量較大的企業給予適度優惠,由價格部門督促執行,并報價格部門備案。
四、各單位要認真做好調價宣傳解釋工作,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妥善處理實施中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