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市市政和林業局發布實施《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試行)》和《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管理綜合考評暫行辦法》,切實加強珠海市燃氣安全管理,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據悉,檢查標準主要包括燃氣企業的安全管理體系、用戶管理以及所屬的天然氣門站、儲配站、壓縮天然氣場站、液化天然氣場站、液化石油氣場站、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和現有銷售點、高壓和中低壓燃氣管道等設施的運行管理情況。安全檢查采用評分表方式。企業安全管理年度考評將企業安全管理日常檢查、所屬站點日常安全檢查和經營服務、行業管理及企業信譽等情況全部納入考評范圍。
燃氣安全檢查實行燃氣企業自查為主,相關部門專項檢查和燃氣監管部門檢查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該局城建設施管理中心將主要參照檢查標準,每季度對各企業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并對所屬網點進行日常巡查,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并督促整改隱患問題,對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問題將按照行業法規轉至執法部門實施處罰;按照考評辦法每年年底對各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綜合考評,并將考評結果進行公布。
該中心負責人說,通過規范安全檢查標準、完善安全監管制度、加大安全檢查力度,全面查找燃氣設施安全隱患和企業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督促企業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遏制和杜絕各類燃氣事故的發生。 (記者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