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和新一屆國家能源委員會首次會議精神,落實《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要求,加快培育和發展煤層氣產業,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國家能源局組織編制了《煤層氣勘探開發行動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能源局
2015年2月3日
煤層氣勘探開發行動計劃
煤層氣也稱煤礦瓦斯,熱值與常規天然氣相當,是優質清潔能源。加快煤層氣勘探開發,對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增加清潔能源供應、促進節能減排、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強力推進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煤層氣地面開發取得重大進展,煤礦瓦斯抽采利用規模逐年快速增長,為產業進一步加快發展奠定了較好的基礎。但煤層氣產業總體上處于起步階段,規模小、利用率低,部分關鍵技術尚未取得突破。為科學高效開發利用煤層氣資源,加快培育和發展煤層氣產業,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堅持煤層氣地面開發與煤礦瓦斯抽采并舉,以煤層氣產業化基地和煤礦瓦斯規模化礦區建設為重點,統籌規劃布局,強化政策扶持,加大科技攻關,創新體制機制,著力突破發展瓶頸,推動煤層氣產業跨越式發展,為構建清潔、高效、安全、可持續的現代能源體系作出重要貢獻。
二、發展目標
“十二五”期間,建成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煤層氣產業化基地,初步形成勘探開發、生產加工、輸送利用一體化發展的產業體系;建成36個年抽采量超過1億立方米的規模化礦區,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水平明顯提高。
“十三五”期間,煤層氣勘探開發步伐進一步加快,產業布局更趨優化,關鍵技術取得突破,產量大幅提升,重點煤礦區采煤采氣一體化、煤層氣與煤礦瓦斯共采格局基本形成,煤層氣(煤礦瓦斯)利用率普遍提高,煤層氣產業發展成為重要的新興能源產業。到2020年,建成3—4個煤層氣產業化基地,新增探明煤層氣地質儲量1萬億立方米;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量力爭達到400億立方米,其中地面開發200億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煤礦瓦斯抽采200億立方米,利用率達到60%;煤礦瓦斯發電裝機容量超過400萬千瓦,民用超過600萬戶。
三、主要任務
(一)煤層氣勘查
以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為重點,繼續實施山西古交、延川南和陜西韓城等勘探項目,擴大儲量探明區域;加快山西沁源、安澤、臨興、石樓、陜西彬長等區塊勘探,增加探明地質儲量。到2020年,提交探明地質儲量7000億立方米,為煤層氣產業化基地建設提供資源保障。
加快新疆、內蒙古、貴州、云南、甘肅等地區煤層氣資源調查和潛力評價,實施一批煤層氣勘查項目,力爭在新疆、內蒙古等西北地區低煤階煤層氣勘探取得突破,探索黔西滇東高應力區煤層氣資源勘探有效途徑。到2020年,提交探明地質儲量1500億立方米。
在遼寧、黑龍江、安徽、河南、湖南、四川等省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區,加強煤層氣與煤炭資源綜合勘查、評價,開展煤層氣井組抽采試驗,增加煤礦區煤層氣探明地質儲量。到2020年,新增探明地質儲量1500億立方米。
(二)煤層氣開發
加快建設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產業化基地,加強潘莊、柿莊南、韓城等項目生產管理,實現煤層氣井穩產增產;新建古交、延川南、保德南、彬長等項目,實現產量快速增長。到2020年,煤層氣產量力爭達到140億立方米。
在新疆、鄂爾多斯盆地、二連盆地、黔西滇東等地區,建設一批煤層氣開發利用示范工程,突破低煤階、深部煤層等復雜地質條件煤層氣開發,啟動建設煤層氣產業化基地。到2020年,煤層氣產量達到30億立方米。
在山西晉城、遼寧鐵法、黑龍江鶴崗、安徽兩淮、河南平頂山、湖南湘中、四川川南、貴州六盤水、陜西韓城、新疆阜康等礦區,加大煤礦區煤層氣資源回收利用力度,開展煤層氣地面預抽,推進煤礦采動區、采空區瓦斯地面抽采。到2020年,煤礦區煤層氣產量達到30億立方米。
(三)煤礦瓦斯抽采利用
全面推進煤礦瓦斯先抽后采、抽采達標,重點實施煤礦瓦斯抽采利用規模化礦區和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建設,提高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水平,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在河北峰峰、山西晉城等重點煤礦企業和產煤地市開展煤礦瓦斯抽采利用規模化礦區建設,完善礦井瓦斯抽采系統,增加抽采管道、專用抽采巷道和鉆孔工程量,配套建設瓦斯利用工程。建成安徽張集礦、陜西大佛寺礦等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分區域選擇瓦斯災害嚴重、有一定發展潛力的煤礦,再建設一批瓦斯治理示范礦井,推進瓦斯防治理念、技術、管理、裝備集成創新,探索形成不同地質條件下瓦斯防治模式。到2020年,煤礦瓦斯抽采量達到200億立方米,利用率達到60%。
(四)煤層氣、煤礦瓦斯輸送利用
煤層氣以管道輸送為主,就近利用,余氣外輸。依據資源分布、市場需求和天然氣輸氣管網建設情況,統籌建設煤層氣輸氣管網,在沁水盆地、鄂爾多斯盆地東緣及豫北等地區形成較完善的輸氣管網,在新疆準噶爾、滇東黔西等地區規劃建設區域性輸氣管道。實施煤層氣分布式能源示范項目,因地制宜建設一批煤層氣液化廠、壓縮站、加氣站。
煤礦瓦斯以就地發電和民用為主,高濃度瓦斯力爭全部利用,推廣低濃度瓦斯發電,加快實施低濃度瓦斯液化濃縮和風排瓦斯利用示范項目。鼓勵大型礦區瓦斯輸配系統區域聯網,集中規模化利用;鼓勵中小煤礦建設分散式小型發電站或聯合建設集配管網、集中發電,提高利用率。到2020年,煤礦瓦斯發電裝機容量超過400萬千瓦,民用超過600萬戶。
(五)科技創新
繼續實施“大型油氣田及煤層氣開發”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及相關科技計劃,深化煤層氣成藏規律、煤與瓦斯突出機理等基礎理論研究,加強低煤階、深部煤層氣開發和低透氣性煤層瓦斯抽采、井上下聯合抽采等技術研發,提高連續油管作業設備、高性能空氣鉆機等裝備國產化水平,突破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技術裝備瓶頸。
加強煤層氣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建設,發展技術咨詢服務,提升煤層氣科技創新能力。加強國際合作和交流,積極引進煤層氣開發利用先進技術。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大排量高效壓裂、低濃度瓦斯利用等先進技術和裝備。建立健全煤層氣標準體系,加快制訂一批勘探開發、輸送利用和安全質量等方面的標準規范。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行業指導和管理
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發揮組織協調、綜合管理職能作用,統籌煤層氣產業發展規劃,推動落實行業重大政策措施。加強省級煤礦瓦斯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標準化建設,落實專職人員和專門經費,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定煤層氣開發利用管理辦法,規范指導煤層氣產業發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煤層氣項目審批事項,簡化項目審核手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支撐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為政府決策和行業發展提供研究咨詢服務。培育大型煤層氣骨干企業,鼓勵成立專業化瓦斯抽采利用公司,推動產業化開發、規模化利用。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和節能評估,加強煤層氣勘探開發過程中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集約節約利用。
(二)落實完善扶持政策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煤層氣 (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3〕93號),加快出臺配套政策措施,確保落實到位。綜合考慮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場銷售價格等因素,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中央財政補貼標準,進一步調動企業積極性。嚴格落實煤層氣市場定價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價格專項督查,嚴肅查處地方政府不當干預價格行為。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適時提高煤礦瓦斯發電上網標桿電價。進一步嚴格煤礦瓦斯排放標準,制定低濃度瓦斯和風排瓦斯利用鼓勵政策,提高利用率。優先安排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項目建設用地。完善煤層氣(煤礦瓦斯)輸送利用基礎設施,督促天然氣基礎設施運營企業為煤層氣輸送提供公平、開放的服務。
(三)加大勘探開發投入
完善以社會投資為主、政府適當支持的多元化投融資體系。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煤礦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建設。研究提高煤層氣最低勘查投入標準,限定勘查和產能建設時限,督促煤層氣企業加快重點區塊勘探開發。完善對外合作準入和退出機制,定期調整對外合作區塊,吸引有實力的境外投資者參與勘探開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煤層氣勘探開發、儲配及輸氣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在山西、新疆、貴州等地區新設一批煤層氣礦業權,采用競爭方式擇優確定勘查開發主體。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為煤層氣項目提供授信支持和金融服務,支持煤層氣企業發行債券、上市融資。
(四)完善資源協調開發機制
統籌煤層氣、煤炭資源勘查開發布局和時序,合理確定煤層氣勘探開發區塊。新設煤層氣或煤炭探礦權,必須對煤層氣、煤炭資源進行綜合勘查、評價和儲量評審備案。推進山西省煤層氣和煤炭資源管理試點工作。督促指導煤層氣和煤炭企業加強合作,建立開發方案互審、項目進展通報、地質資料共享的協調開發機制。對煤炭規劃5年內開始建井開采煤炭的區域,按照煤層氣開發服務于煤炭開發的原則,采取合作或調整煤層氣礦業權范圍等方式,優先保證煤炭資源開發需要,并有效開發利用煤層氣資源;對煤炭規劃5年后開始建井開采煤炭的區域,應堅持“先采氣、后采煤”,做好采氣采煤施工銜接。
五、組織實施
有關產煤省(區、市)和重點煤層氣企業要根據本行動計劃,結合本地區(企業)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強化績效考核,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完成行動計劃發展目標和各項工作任務。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緊研究出臺行動計劃各項保障措施。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保障行動計劃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