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昆明連續出現煤氣短供,讓不少居民生活受到影響。而昨天聽證的《昆明市燃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擬規定,因燃氣施工或燃氣設施搶修等情況,確需暫停供氣或者降低燃氣壓力的,燃氣經營者應提前48小時通知用戶,這將給居民留出更多應對時間。另外,《條例》提出燃氣用戶應當按時繳納燃氣費用,自逾期之日起30日不繳納的,燃氣企業可以停止供氣。據悉,目前昆明市有86萬戶人工煤氣用戶、14.5萬戶天然氣用戶和30余萬戶液化燃氣用戶。
如何保障民生
停氣需提前兩天通知
今年7月7日,“創意英國”小區物管接到昆侖燃氣通知后,立即在小區內張貼了當天將停煤氣的通知,但很多居民到晚上下班回來才知道此事,措手不及。如果按照該《條例》實施,居民們將提前兩天知曉此事,就可從容應對。
《條例》除規定因燃氣施工或燃氣設施搶修等情況,確需暫停供氣或者降低燃氣壓力的,燃氣經營者應提前48小時通知用戶外,若需較大面積暫停供氣或者降低燃氣壓力的,以及停氣時間超過24小時的,燃氣經營者應提前48小時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書面通知燃氣用戶,并事先報告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暫停供氣時間一般不超過36小時。對此,聽證代表、昆明華潤燃氣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安輝表示,應斟酌從企業層面能否做到。
恢復供氣不得夜間騷擾
《條例》比較人性化的規定是,當管道燃氣企業恢復供氣時,應提前通知用戶,并且不得在晚上8點至次日早晨6點期間進行。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氣設施搶修等緊急情況,確需暫停供氣或降低燃氣壓力的,燃氣經營者應當立即通知用戶。同時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不間斷搶修措施,恢復正常供氣。
質疑計量器具可檢測投訴
《條例》規定,用戶或管道燃氣經營者對管道燃氣計量器具準確度有異議的,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計量檢測機構檢定。如誤差超出規定標準的,由管道燃氣經營者支付檢測費,并負責校正、更換,對于超出的誤差,應給予損失方按照計量誤差累積量補償,累計時間按照自拆表檢定之日前1年計算。該表用戶安裝使用不足1年的,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已收費的,實行多退少補。用戶對檢定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投訴。
如何安全服務
雷擊天氣可能加不到氣
目前,昆明市已新建20多座天然氣加氣站。該《條例》對汽車加氣站經營管理者有關職責進行了明確。要求加氣前,應要求汽車熄火,駕駛員和乘客離車到安全區域等候;加氣前應當檢查氣瓶狀況或者裝置是否符合充裝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充裝;不得在燃氣泄漏、燃氣壓力異常、附近發生火災、雷擊天氣等不安全情況下,進行加氣或者卸氣作業。
無條件拆除裝修配合搶險
搶修室內燃氣設施時,用戶應當無條件拆除影響作業的違規裝飾、裝修和其他構筑物。燃氣用戶及相關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臥室等不具備安全用氣條件的場所使用燃氣,不得擅自拆卸、安裝、改裝、包裹燃氣計量器具和設施;不得將燃氣器具和設施作為負重支架或電器設施接地導體;不得用膠管穿過墻或者穿門窗使用燃氣;不得在軟管連接時使用三通接頭,形成兩個支管。
不按規定用氣將被停氣
燃氣企業正常供氣時,也有權對用戶進行停氣。為何?這是指燃氣經營者發現用戶的燃氣設施漏氣、燃氣管道末端未設有效封堵、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直排式熱水器、燃氣熱水器未裝煙道、在裝有燃氣管道等設施的場所居住等情況。這些情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如遇到有關單位、個人不配合或阻撓,燃氣經營者還可要求公安機關、城管綜合執法部門協助。
各抒己見
應當避免反復開挖
聽證代表、云南震序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景平表示,市民擔心較多的就是反復開挖問題。《條例》中應明確如未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擅自開挖,如何處理。即便同意開挖,未在設定時限內完成工程,又該如何處理。還應明確驗收不合格,不允許使用,如果投入使用該如何處罰。應加大處罰力度,不疼不癢的話,起不到震懾作用。
配建搶修固定場地
聽證代表、昆明煤氣(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陳華說:城市燃氣主要是管道燃氣矛盾多。在管道安裝過程中,前面一個小區安裝了,要連到第二個小區,但第二個小區的業主卻以要錢為名拒絕安裝,影響網絡鋪設,形成腸梗阻。建議政府協助監管,業主應配合,城市燃氣才能順利推進。此外,發生事故時,應急搶險尤為重要。應考慮,是否給企業配建搶修的固定場地。
設應急儲備首保民生
聽證代表、成都華潤燃氣設計有限公司昆明分院院長趙夢濤建議加入應急儲備的內容,明確規定應急儲備可支持的天數和規模。他表示,保障供應不可能是保障所有用戶,而是要首先保障民生。現在,國內不少城市都有燃氣應急儲備機制。記者搜索網絡獲知,今年初,貴陽可供應急氣源總計430萬立方米,完全可以滿足全市應急供氣的需求。
規劃建設燃氣站消除隱患
聽證代表、昆明市液化燃氣協會會長馬廷棟提出,液化燃氣儲備站、充裝站應納入總體規劃,避免重復建設,現在已處于供大于求的狀態。聽證代表、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處副處長楊濤表示,燃氣供應站設在城中村和未通氣的小區周邊,帶來很大安全隱患,應當規范其與學校、幼兒園等之間的距離和經營面積。來源:云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