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太原市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今后,從事各類燃氣經營活動的企業都須申請燃氣經營許可證,相關責任人必須通過燃氣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從太原市城鄉管委了解到:目前太原市共有管道燃氣經營企業8家,服務用戶約106萬戶;液化石油氣儲配站1座、充裝站22座,服務用戶7.7萬戶;汽車加氣站39座,服務公交及出租車1萬余輛。根據規劃,2015年城區中心區域將建成汽車加氣站57座,2020年達到71座。
去年10月,山西省將燃氣經營許可審批事項下放至各市,全省相應的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由于缺乏政策依據,燃氣經營許可審批工作處于停滯狀態。《辦法》的出臺,將有效解決燃氣經營許可領域存在的制度規范空白、審批權限集中、許可條件模糊、管理權責不清等問題。《辦法》明確,今后,燃氣企業應當按規定向有審批權限的發證部門提出申請,依法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在許可事項規定范圍內經營。申領企業須確保燃氣設施建設項目符合發展規劃;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燃氣設施;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要經省住建廳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等。 來源:博燃網
從太原市城鄉管委了解到:目前太原市共有管道燃氣經營企業8家,服務用戶約106萬戶;液化石油氣儲配站1座、充裝站22座,服務用戶7.7萬戶;汽車加氣站39座,服務公交及出租車1萬余輛。根據規劃,2015年城區中心區域將建成汽車加氣站57座,2020年達到71座。
去年10月,山西省將燃氣經營許可審批事項下放至各市,全省相應的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由于缺乏政策依據,燃氣經營許可審批工作處于停滯狀態。《辦法》的出臺,將有效解決燃氣經營許可領域存在的制度規范空白、審批權限集中、許可條件模糊、管理權責不清等問題。《辦法》明確,今后,燃氣企業應當按規定向有審批權限的發證部門提出申請,依法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在許可事項規定范圍內經營。申領企業須確保燃氣設施建設項目符合發展規劃;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燃氣設施;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要經省住建廳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等。 來源:博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