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從燃氣規劃建設與應急保障、燃氣經營與服務、燃氣使用、燃氣安全管理與監督、燃氣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等方面對我市燃氣的建設管理、經營服務進行規定,同時,對燃氣用戶及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使用燃氣過程中的行為進行了規范。
燃氣用戶及相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侵占、毀損及擅自安裝、改裝、拆除、遷移燃氣計量裝置等燃氣設施
2將裝有燃氣設施的場所改為臥室、浴室或其他違反安全用氣規定的場所
3在同一室內同時使用含燃氣在內的兩種以上燃料
4進行暗埋、封閉燃氣管道、燃氣計量裝置等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5拆修燃氣氣瓶閥件,傾倒氣瓶內燃氣殘液或用氣瓶相互倒裝
6使用明火檢查燃氣泄漏
7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處罰
對違反上述1、2、4項規定的,將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處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醒
1管道燃氣居民用戶以燃氣管道連接燃氣灶具軟管的閥門為界,閥門和閥門之前的管道及設施由燃氣經營企業負責維護和更新,居民用戶配合;閥門之后的管道及附屬設施由用戶負責維護和更新,燃氣經營企業進行指導服務
2管道燃氣非居民用戶燃氣設施維護、更新責任按照合同約定執行。未約定的,計量裝置前(含計量裝置)的燃氣設施維護和更新,由燃氣經營企業負責;計量裝置后的燃氣設施維護和更新,由燃氣用戶負責,也可以委托燃氣經營企業維護和更新
3為用戶安裝的用于結算的燃氣計量裝置應經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并粘貼檢定合格標識。用戶對燃氣計量裝置準確度有異議的,可向供氣管道燃氣經營企業申請測試。經法定計量檢測機構檢定,燃氣計量裝置合格的,檢定費用由用戶承擔;不合格的,檢定費用由被申請方承擔
4燃氣用戶有權就燃氣收費項目、計價方式、消費數據、服務等事項向燃氣經營企業申請查詢、復制,燃氣經營企業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 來源:洛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