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5日從浙江省質監局了解到,《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管理辦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該獎項由省政府設立,分重大貢獻獎和優秀貢獻獎兩大類,每兩年評審一次,最高獎勵100萬元。
凡是浙江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檢驗檢測機構和社會團體等組織,制訂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或企業標準,或承擔國家和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并已通過考核驗收的,都可申請參評。
據了解,由浙江省級政府設立“標準創新貢獻獎”在全國尚屬首次。(浙江衛視記者報道)
凡是浙江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檢驗檢測機構和社會團體等組織,制訂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或企業標準,或承擔國家和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并已通過考核驗收的,都可申請參評。
據了解,由浙江省級政府設立“標準創新貢獻獎”在全國尚屬首次。(浙江衛視記者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