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部又新發五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此次發布的標準旨在促進環境信息化、環保物聯網的發展,其中《環境專題空間數據加工處理技術規范》(HJ927-2017)、《環保物聯網 總體框架》(HJ928-2017)、《環保物聯網 術語》(HJ929-2017)、《環保物聯網 標準化工作指南》(HJ930-2017)四項標準首次發布。
一、《環境專題空間數據加工處理技術規范》(HJ927-2017)
為促進環境信息化工作,規范和指導環境專題空間數據的加工與處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環境專題空問數據加工處理的通用流程,環境專題空間數據分類及圖示的技術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和附錄F均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二、《環保物聯網 總體框架》(HJ928-2017)
為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環保物聯網標準制訂及應用開發,制訂本標準。本標準參考GB/T 33474-2016《物聯網 參考體系結構》中的概念模型和體系結構編制。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三、《環保物聯網 術語》(HJ929-2017)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規范環保物聯網術語的使用,指導環保物聯網標準建設,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環保物聯網建設以及應用中共性的、基礎性的術語和定義。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四、《環保物聯網 標準化工作指南》(HJ930-2017)
為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環保物聯網標準化工作,制訂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環保物聯網標準化工作的原則、組織體系和工作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五、《排污單位編碼規則》(HJ608-2017)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實現對排污單位標識和表示的規范化,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排污單位及其所屬的固定場所、生產設施、污染治理設施、排放口等的編碼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