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了《超聲波燃氣表檢定規程》征求意見稿,并面向社會各計量機構、單位企業等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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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聲波燃氣表是近幾年出現的一種新型燃氣計量器具,其相較于目前常見的模式,優勢顯而易見。超聲波燃氣表采用全電子機構,與以往的機械表相比在機械噪音、精度、量程、可重復性以及壽命、維護上,都有著巨大的優勢,其智能化設計已經成為燃氣計量發展的趨勢。
但是相應的檢定規程卻沒有得到及時的制約這給產業發展形成了障礙。此次,江蘇省質監局發布的《超聲波燃氣表檢定規程》將為江蘇省超聲波燃氣表的研發和生產提供可靠的技術依據,為整個產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此次發布的檢定規程起草單位有江蘇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南京港華燃氣有限公司、揚州市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所、浙江威星智能儀表股份有限公司。
本規程以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的國際建議R137-1&2:2012 Gas Meters(氣體流量計)和歐盟標準EN14236:2007 Ultrasonic domestic gas meters(戶用超聲波燃氣表)為主要技術依據,參考了國家檢定規程JJG577-2012《膜式燃氣表》和JJG1030-2007 《超聲流量計》,并綜合我國超聲波燃氣表的現狀進行制定的。在主要的技術指標上與國際建議和歐盟標準等效。
本規程按照JJF 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編寫。規定了范圍、引用文獻、術語、計量單位、概述、計量性能要求、通用技術要求、計量器具控制等內容。本規程為首次發布,適用于超聲波燃氣表的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
本規程所用術語,除在本規程中專門定義的外,均采用JJF 100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和JJF 1004《流量計量名詞術語及定義》。(更多詳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