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燃氣管理立法
近年來,阜陽市燃氣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截至2019年底,城市天然氣管道總長度2030.85公里,儲氣能力66.86萬立方米,用氣戶數達到45.37萬戶,燃氣用戶總人口191.26萬人,用氣普及率達到84.02%。
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市燃氣行業面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對燃氣發展統籌規劃不夠,重復建設、隨意設置燃氣供應站、不配套建設燃氣設施等問題比較突出。二是燃氣經營管理制度不完善,經營者責任不清、違法經營、無序競爭、服務行為不規范等現象普遍存在。三是燃氣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燃氣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有所增多。人民群眾對這些問題反映強烈,要求盡快出臺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加強城鎮燃氣管理。
阜陽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制定《條例》,對于加強城鎮燃氣管理,規范燃氣的經營和使用,防止和減少燃氣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維護燃氣用戶和燃氣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優先保障居民用戶生活用氣
《條例》明確,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相應機制,對燃氣供求狀況實施監測、預測和預警。發生燃氣供應嚴重短缺、供應中斷等突發事件,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采取動用儲備、緊急調度等應急措施,優先保障居民用戶生活用氣,燃氣經營企業以及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從事燃氣經營企業需取得許可證
《條例》對燃氣經營許可的核發、從事氣瓶充裝應具備的條件和管道燃氣的特許經營等作了規定,明確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取得縣(市、區)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核發的燃氣經營許可證,并應當按照許可的經營范圍、期限和燃氣種類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另外,燃氣經營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車用加氣站從事氣瓶充裝活動的,應當依法取得氣瓶充裝許可證。
搶修搶險電話應24小時專人值班
《條例》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建立燃氣用戶檔案,實行實名制管理,設置燃氣用戶聯系、咨詢和搶修搶險電話,并向社會公布,搶修搶險電話應當有專人24小時值班。
《條例》要求,燃氣經營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拒絕向市政燃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符合用氣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供氣;倒賣、抵押、出租、出借、轉讓、涂改燃氣經營許可證;未履行必要告知義務擅自停止供氣、調整供氣量,或者未經審批擅自停業或者歇業;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要求燃氣用戶購買其指定的產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有償服務;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燃氣;銷售未經許可的充裝單位充裝的瓶裝燃氣或者銷售充裝單位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的瓶裝燃氣;冒用其他企業名稱或者標識從事燃氣經營、服務活動;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條例》規定,瓶裝燃氣實行配送經營,完善送氣服務網絡,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送氣服務人員,并對其進行安全培訓;配送車輛應當設有明顯的燃氣警示標志。
降壓或暫停供氣應當提前48小時通知用戶
《條例》規定,管道燃氣經營者應當對燃氣用戶設施每年至少檢查兩次,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處理;發現用戶違反安全用氣規定的,應當予以勸告,不聽勸告的,應當向燃氣管理、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報告。
因施工、檢修等原因確需對用戶進行降壓或者暫停供氣的,應當提前48小時通知燃氣用戶并公告;因突發事故降壓或者暫停供氣的,應當及時采取緊急措施,通知燃氣用戶并報告燃氣管理部門。引起停止供氣的原因消除后,應當盡快恢復供氣,恢復供氣前應當及時通知燃氣用戶,恢復供氣應當在8時至20時之間進行。
不得盜用燃氣
《條例》強調,燃氣用戶及相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擅自操作公用燃氣閥門;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安裝、使用不符合氣源要求的燃氣燃燒器具;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盜用燃氣;改變燃氣用途或者轉供燃氣;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條例》規定,鼓勵餐飲場所使用管道燃氣,但是不得在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內、高層建筑內、人員密集的場所用餐區等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瓶裝燃氣;不得使用氣液兩項瓶裝燃氣,不得違規使用瓶組供氣。
《條例》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毀損、擅自拆除或者移動燃氣設施,不得毀損、覆蓋、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動燃氣設施安全警示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