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此次調整中心城區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是根據國家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的有關要求,以及上游供氣企業調整消費旺季重慶市非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的實施方案,經研究決定的。
具體來說,中心城區經城市燃氣企業轉供的非居民天然氣(包括工業、商業、集體、CNG原料氣)最高銷售價格由2.074元/立方米調整為2.374元/立方米,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由3.184元/立方米調整為3.484元/立方米(按質量計算,由4.68元/公斤上調為5.12元/公斤)。
價格雖調整,但我市此前執行的階段性降價政策仍然在執行。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助力市場主體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規定,2020年11月和12月,中心城區經城市燃氣企業轉供的非居民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均按調整后的價格優惠5%執行,即:非居民(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為2.255元/立方米,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為3.310元/立方米(按質量計算為4.86元/公斤)。
據悉,中心城區經城市燃氣企業轉供的非居民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執行期限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執行期限為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4月17日。
記者了解到,按照價格管理權限,中心城區以外區縣發展改革部門結合上游企業門站價格調整等實際情況,對當地城市燃氣企業轉供的天然氣銷售價格作相應調整。
在記者采訪中,部分用氣企業和家汽車車告訴記者,由于是本月才調整的價格,且階段性降價政策還在執行,目前還感受不到太大壓力。另外,對于天然氣的價格階段性調整,受訪者也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