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網記者獲悉,近日,太原市發改委發布了《關于我市城區2020-2021年度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氣臨時銷售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具體調整價格為:太原市城區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臨時銷售價格為3.65元/立方米;集中供熱和區域供居民用熱的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臨時銷售價格為3.45元/立方米。工業用氣價格可在不超過非居民用氣價格范圍內,按照批量折扣原則,適當下浮,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執行時間為太原市采暖季,即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采暖季供氣結束后,由企業按實際發生量和實際價格重新核定,多退少補。
原文如下:
關于我市城區2020-2021年度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氣臨時銷售價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