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
日常食用的零食、奶類、肉類等等
超過保質期是不能食用的
可您知道嗎
其實不只是食品
我們平時用的燃氣表、燃氣具
也是有“壽命”的
如果不及時更換
可能會產生嚴重的安全隱患
燃氣表
法規依據
JJG577-2012 《膜式燃氣表計量檢定規程》7.5.1中規定:以天然氣為介質的燃氣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
超期使用危害
燃氣表在使用過程中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表內零部件逐漸老化,如到期不更換,有燃氣泄漏的風險,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請您及時更換燃氣表。
燃氣具
法規依據
? GB17905-2008《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則》7.3.1條規定——
a)燃具從售出當日起,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的快速熱水器、采暖熱水爐的判廢年限應為8年;
b) 燃氣灶具的判廢年限應為8年。
? GB17905-2008《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則》7.3.2條規定——
燃氣熱水器等燃具,檢修后仍發生如下故障之一時,即使沒有達到判廢年限,也應予判廢:
a)燃燒工況嚴重惡化,檢修后煙氣中一氧化碳含量仍達不到相關標準規定;
b) 燃燒室、熱交換器嚴重燒損或火焰外溢;
c) 檢修后仍漏水、漏氣或絕緣擊穿漏電。
超期使用危害
由于燃氣具使用時間較長,內部部分零配件老化,存在性能不穩定、耗氣量大、燃燒不完全等情況,會存在漏氣、爆燃等安全隱患。
燃氣連接軟管
法規依據
? GB55009-2021《燃氣工程項目規范》6.1.7條規定——
當家庭用戶管道與燃具采用軟管連接時,應采用專用燃具連接軟管。軟管的使用年限不應低于燃具的判廢年限。燃氣具的判廢年限是8年,即連接軟管的使用壽命不低于8年。
超期使用危害
使用老化、超期的膠管極易引發燃氣泄漏等安全隱患,;要使用耐腐蝕、耐鼠咬,安全性能高的金屬波紋管。如果您家的軟管已經老化,請及時更換。
燃氣安全裝置
法規依據
? CECS 364-2014《建筑燃氣安全應用技術導則》中規定——
可燃氣體傳感器或探測器(報警器)設計使用年限應大于5年,安全切斷閥門(緊急切斷閥、自閉閥)不應小于10年。
超期使用危害
一般超過使用年限太久的報警器、切斷閥或自閉閥,會因為老化等原因,存在誤報、不準確或不靈敏的情況,影響使用效果,所以一定要及時更換。
溫馨提示
任何產品都有保質期
平時要注意維護
可適當延長使用壽命
但如果超期一定要及時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