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詳細規定了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資質、充裝要求、檢驗要求、配送站點的設置,對運輸安全的要求、配送車輛的要求、單位用戶使用要求、應急處置、規模化經營、投訴舉報等方面進行了規范,擰緊燃氣“安全閥”,守護萬家煙火氣。
亟需規范,80萬支氣瓶進入千家萬戶
瓶裝液化石油氣是管道燃氣的重要補充,安全管理工作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記者從市城管局了解到,目前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在營企業100家,登記氣瓶80萬余支,經營企業普遍規模偏小,安全基礎薄弱,不能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甚至存在違法倒瓶、充裝超期未檢氣瓶等問題。
瓶裝液化石油氣以及氣瓶涉及經營、儲存、充裝、運輸、使用、檢驗等環節,安全管理職責涉及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住建、公安、交通運輸、商務、行政審批等多個部門,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建立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在現有法律法規基礎上,通過地方立法補齊短板,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推動瓶裝液化石油氣產業集約化、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我市在液化石油氣的餐飲場所用氣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由如林介紹,我市成立專項督導組,會同行業專家赴各區市實地檢查指導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對發現的隱患緊抓不放直至整改。組織全市商務系統、行業協會、餐飲企業負責人參加燃氣安全培訓,邀請專家進行專題培訓,累計培訓1000余人次。推動餐飲協會把用氣安全作為評優的重要標準,向餐飲企業發放明白紙5000余份,督促餐飲企業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確保遇到情況處置及時。
建立追溯體系,一支氣瓶全程監管
根據《辦法》,嚴格落實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辦法》對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提出了開展安全應急指導的要求,對配送服務人員提出了應當檢查燃燒器具連接管、氣瓶以及調壓器等的安全狀況的要求,有助于及時發現并消除用戶使用環節的安全隱患,防范燃爆事故發生。
建立完善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辦法》對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提出了及時向氣瓶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臺上傳氣瓶充裝記錄等數據的要求。對氣瓶檢驗機構提出了及時向氣瓶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臺上傳有關檢驗結果等數據的要求,通過信息化平臺實現氣瓶質量安全追溯管理。
規范配送服務站點和配送車輛。《辦法》明確了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按照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滿足需求、方便群眾的原則,可以設置配送服務站點,負責配送服務站點的安全管理。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和車輛安全管理,承擔配送安全責任的要求。
加強源頭管控、綜合治理。《辦法》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液化石油氣的氣瓶的充裝、檢驗和瓶裝液化石油氣的經營、運輸、儲存、使用等各個環節進行了系統規范,能夠更好地落實屬地責任、行業管理責任和業務監管責任,協同聯動,增進合力,推動行業治理和社會共治,共同守護瓶裝液化石油氣以及氣瓶安全。
動力滿滿,今明兩年布局8座加氫站
市住建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孫玉榮介紹,市住建局會同發改、工信等12個部門聯合印發實施了《關于做好煙臺市汽車加氫站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我市汽車加氫站參照天然氣汽車加氣站管理模式進行管理,加氫站的審批、建設、運營和安全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同時,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分工。
根據我市關于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落實方案有關要求,主要圍繞萬華煙臺工業園、蓬萊萬華新材料低碳產業園、裕龍石化產業園的氫源布局加氫站。今年布局6座加氫站,其中,黃渤海新區2座、福山區1座、萊陽市1座、芝罘區1座、牟平區1座,目前進展順利。2024年計劃在蓬萊區、裕龍島各布局1座加氫站。
根據《山東省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獎補資金實施政策細則》的有關規定,對2022—2023年新建或改建加氫站(含具有加氫功能的新建或改建綜合能源補給站)給予適當財政獎補。其中,日加氫能力500至1000公斤(不含)的加氫站最高獎補600萬元/座,日加氫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氫站最高獎補1200萬元/座。獎補資金由省、市財政按50%:50%比例分擔,兩級財政合計獎補金額不超過核定設備購置和安裝投資總額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