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目前,我國城市燃氣種類較多主要有:人工燃氣(含焦爐煤氣、發生爐煤氣、混合煤氣等)、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等。燃氣壓力級制主要分:一種壓力的一級系統和兩種壓力的兩級系統。在市政燃氣工程設計中,燃氣過路支管和支管是燃氣枝狀管網的一種主要形式(見圖1、圖2),它設計的是否合理直接影響燃氣管網的工況和城市建設。下面主要以液化石油氣為燃氣介質的壓力級制為中壓B(0.005<P<0.2MPa)一級系統為例的燃氣支管設計進行分析。
2 城市規劃空間布局與燃氣支管設計
城市總體布局是通過城市用地組成的不同形態體現出來的研究城市各項主要用地之間的內在聯系,使城市成為一個協調的有機整體.城市總體布局內容的核心是城市用地功能組織,它與燃氣支管的關系可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體現:
工業企業的組群方式布置形成的城市工業區,在城市道路燃氣工程設計過程中,首先要了解城市工業區的現狀和規劃情況,弄清楚工業企業哪些需要使用燃氣,工業企業哪些不需要使用燃氣,依據現狀和規劃的情況設計燃氣區域管網和燃氣支管,并適當地預留燃氣支管,以備用地性質的變化.
居住區、居住小區等組成梯級布置,形成城市生活區。居住區、居住小區是城市用氣大戶,燃氣干管和支管的設計應充分滿足并設計成環狀管網。
城市綠化系統和各級休憩場所,公共建筑群和城市的公共活動中心體系。這些場所屬于用氣小戶或基本不用氣,因此這些用地在規劃時不宜設計燃氣主干管通過,并減少燃氣過路支管或支管。
其它一些城市公用設施,如交通廣場、停車場、加油站、立交橋等應盡量避免設計燃氣過路支管。
3 城市規劃用地性質與燃氣支管設計
城市規劃在我國許多城市越來越引起重視,城市規劃的法定性也在許多城市實施,規劃、國土和建設等政府部門也以城市規劃為法定性文件來指導城市的建設、發展。城市規劃用地性質主要分為居住用地、工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對外交通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倉儲用地、綠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等十大用地。顯然不同的城市用地性質使用燃氣的情況也不一樣,因此,燃氣工程設計以城市規劃為依據顯得尤為重要,城市用地性質直接影響燃氣管道的規劃設計,尤其影響燃氣過路支管的設計,如果該用地性質為綠地用地、倉儲用地等用氣量相對較少,區域可少布置燃氣過路支管或不布置燃氣過路支管;如果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或其它用氣量較大的區域可規劃設計相對數量的燃氣過路支管,如設計成枝狀燃氣管網可通過適當增大燃氣過路管的管徑來增加燃氣流量。(見圖1、圖 2)
4 城市道路寬度與燃氣過路支管設計
在《城鎮燃氣設計規范》中,城市道路寬度與燃氣管道的設計沒有明確的規定,在《深圳市規劃標準與準則》12.6.2.3中規定:道路路幅超過40米時,管線可考慮雙側布線。在實際工程設計中,大于40m的城市道路不一定它的人行道和兩側綠化帶寬(燃氣管道首選應布置在人行道,其次在兩側綠化帶),相反道路中心綠化帶寬,并且按規范大于40m的城市道路的給水、雨水、污水管應雙側布管,如果燃氣管道雙側布管,那么燃氣管道與其它管線的平面位置就難滿足規范。這種情況下,可通過設計燃氣過路支管來解決,燃氣過路支管間距可控制在200~350m之間或根據城市規劃用地性質調整過路支管的間距。
在大于40m的城市道路中,各種管線共6~9條,燃氣過路支管與其它管線交叉并且符合規范顯得非常重要。在實際燃氣工程設計中,設計前應了解其它管線的埋深和平面位置,一般情況下,城市道路雨水、污水管埋深大于2.Om,電力電纜溝埋深小于等于1.3m,電信管埋深小于1.Om,給水管埋深大于 1.5m,因此,燃氣過路支管的埋深一般控制在.1.0~1.5m之間,這樣有利于控制燃氣過路管與其它管線的垂直間距.
5 城市道路與燃氣支管設計
5.1 城市快速干道、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與燃氣過路支管設計
城市道路既是城市的骨架,又是滿足不同性質交通流的功能要求。國家標準規定城市道路分為快速干道、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四類。快速干道是為城市中、長距離快速機動車交通服務的道路,中間設有中央分隔帶,布置有四條以上的車道,全部采用主體交叉控制車輛出入,并對兩側建筑物的進出口加以控制。主干道又稱全市性干道,負擔城市各區、組團以及對外交通樞紐之間的主要交通聯系。城市道路與燃氣支管的關系見表1。
5.2 城市路網與燃氣支管設計
城市道路網密度為城市道路總長度與城市用地總面積之比。根據城市建設的經驗,大城市的道路網密度為4~6km/km2。一般情況下,城市的中心區道路網密度應較大,道路間距為300~400m,密度為5~6km/km2:,那么交叉口之間燃氣支管的數量為0~1處,6~12處/km2:;城市的中部,道路間距為500m左右,密度為4kmkm2,那么交叉口之間燃氣支管的數量為1~2處,8~13處/km2,城市的邊緣道路網密度較小,道路間距為600~800m,密度為3km/km2,那么交叉口之間燃氣支管的數量為2~4處,10~15處/km2。
6 結束語
城市規劃直接影響著燃氣過路支管和支管的設計,反之燃氣過路支管和支管的設計也會影響城市規劃的建設。只有充分了解城市規劃的內容和意圖以及調查城市的用地現狀才能設計出合理的燃氣過路支管和支管,有利于城市規劃的實施和城市建設。
參考文獻
目前,我國城市燃氣種類較多主要有:人工燃氣(含焦爐煤氣、發生爐煤氣、混合煤氣等)、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等。燃氣壓力級制主要分:一種壓力的一級系統和兩種壓力的兩級系統。在市政燃氣工程設計中,燃氣過路支管和支管是燃氣枝狀管網的一種主要形式(見圖1、圖2),它設計的是否合理直接影響燃氣管網的工況和城市建設。下面主要以液化石油氣為燃氣介質的壓力級制為中壓B(0.005<P<0.2MPa)一級系統為例的燃氣支管設計進行分析。
2 城市規劃空間布局與燃氣支管設計
城市總體布局是通過城市用地組成的不同形態體現出來的研究城市各項主要用地之間的內在聯系,使城市成為一個協調的有機整體.城市總體布局內容的核心是城市用地功能組織,它與燃氣支管的關系可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體現:
工業企業的組群方式布置形成的城市工業區,在城市道路燃氣工程設計過程中,首先要了解城市工業區的現狀和規劃情況,弄清楚工業企業哪些需要使用燃氣,工業企業哪些不需要使用燃氣,依據現狀和規劃的情況設計燃氣區域管網和燃氣支管,并適當地預留燃氣支管,以備用地性質的變化.
居住區、居住小區等組成梯級布置,形成城市生活區。居住區、居住小區是城市用氣大戶,燃氣干管和支管的設計應充分滿足并設計成環狀管網。
城市綠化系統和各級休憩場所,公共建筑群和城市的公共活動中心體系。這些場所屬于用氣小戶或基本不用氣,因此這些用地在規劃時不宜設計燃氣主干管通過,并減少燃氣過路支管或支管。
其它一些城市公用設施,如交通廣場、停車場、加油站、立交橋等應盡量避免設計燃氣過路支管。
3 城市規劃用地性質與燃氣支管設計
城市規劃在我國許多城市越來越引起重視,城市規劃的法定性也在許多城市實施,規劃、國土和建設等政府部門也以城市規劃為法定性文件來指導城市的建設、發展。城市規劃用地性質主要分為居住用地、工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對外交通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倉儲用地、綠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等十大用地。顯然不同的城市用地性質使用燃氣的情況也不一樣,因此,燃氣工程設計以城市規劃為依據顯得尤為重要,城市用地性質直接影響燃氣管道的規劃設計,尤其影響燃氣過路支管的設計,如果該用地性質為綠地用地、倉儲用地等用氣量相對較少,區域可少布置燃氣過路支管或不布置燃氣過路支管;如果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或其它用氣量較大的區域可規劃設計相對數量的燃氣過路支管,如設計成枝狀燃氣管網可通過適當增大燃氣過路管的管徑來增加燃氣流量。(見圖1、圖 2)
4 城市道路寬度與燃氣過路支管設計
在《城鎮燃氣設計規范》中,城市道路寬度與燃氣管道的設計沒有明確的規定,在《深圳市規劃標準與準則》12.6.2.3中規定:道路路幅超過40米時,管線可考慮雙側布線。在實際工程設計中,大于40m的城市道路不一定它的人行道和兩側綠化帶寬(燃氣管道首選應布置在人行道,其次在兩側綠化帶),相反道路中心綠化帶寬,并且按規范大于40m的城市道路的給水、雨水、污水管應雙側布管,如果燃氣管道雙側布管,那么燃氣管道與其它管線的平面位置就難滿足規范。這種情況下,可通過設計燃氣過路支管來解決,燃氣過路支管間距可控制在200~350m之間或根據城市規劃用地性質調整過路支管的間距。
在大于40m的城市道路中,各種管線共6~9條,燃氣過路支管與其它管線交叉并且符合規范顯得非常重要。在實際燃氣工程設計中,設計前應了解其它管線的埋深和平面位置,一般情況下,城市道路雨水、污水管埋深大于2.Om,電力電纜溝埋深小于等于1.3m,電信管埋深小于1.Om,給水管埋深大于 1.5m,因此,燃氣過路支管的埋深一般控制在.1.0~1.5m之間,這樣有利于控制燃氣過路管與其它管線的垂直間距.
5 城市道路與燃氣支管設計
5.1 城市快速干道、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與燃氣過路支管設計
城市道路既是城市的骨架,又是滿足不同性質交通流的功能要求。國家標準規定城市道路分為快速干道、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四類。快速干道是為城市中、長距離快速機動車交通服務的道路,中間設有中央分隔帶,布置有四條以上的車道,全部采用主體交叉控制車輛出入,并對兩側建筑物的進出口加以控制。主干道又稱全市性干道,負擔城市各區、組團以及對外交通樞紐之間的主要交通聯系。城市道路與燃氣支管的關系見表1。
5.2 城市路網與燃氣支管設計
城市道路網密度為城市道路總長度與城市用地總面積之比。根據城市建設的經驗,大城市的道路網密度為4~6km/km2。一般情況下,城市的中心區道路網密度應較大,道路間距為300~400m,密度為5~6km/km2:,那么交叉口之間燃氣支管的數量為0~1處,6~12處/km2:;城市的中部,道路間距為500m左右,密度為4kmkm2,那么交叉口之間燃氣支管的數量為1~2處,8~13處/km2,城市的邊緣道路網密度較小,道路間距為600~800m,密度為3km/km2,那么交叉口之間燃氣支管的數量為2~4處,10~15處/km2。
6 結束語
城市規劃直接影響著燃氣過路支管和支管的設計,反之燃氣過路支管和支管的設計也會影響城市規劃的建設。只有充分了解城市規劃的內容和意圖以及調查城市的用地現狀才能設計出合理的燃氣過路支管和支管,有利于城市規劃的實施和城市建設。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