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物質基礎。我國政府對城市基礎設施中的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極為重視,明確它是對國民經濟發展有全局性、先導性影響的基礎之一,是今后加快發展的重點。
城市建設和經濟建設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互相制約。沒有經濟的發展,就沒有城市的發展。建設好城市,對生產發展,對經濟、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發展,起列巨大推動作用。根據1995年640個城市統計,非農業人口2億多人,占全國總人口的16%,建城區面積為1.9萬平方公里,占全國國土面積的 0.2%,創造的非農業產值為2.7億元,占全國非農業產值的77%,完成工業利稅3818億元,占全國工業利稅值的77.31%,利用外資364.70 億美元,占全國的76%。因此,城市建設的發展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是舉足輕重的。
我國政府對城市建設的方針是:"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對于大城市的建設,重點放在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增強城市功能,改善環境質量,提高現代化水平上。重點發展中等城市的小城鎮,有計劃地建設一批條件較好的中等城市,使之盡快形成具有相當規模與功能,生產專業化程度較高,并在一定區域內發揮中心作用的城市,對于條件較好的小城市和建制鎮,應采取積極發展的措施。(表一所例1994年-1996年我國特大、大、中、小城市的數量)。
1994年(622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