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昨起正式實施
新快報訊
記者 李佳文 報道 《廣州市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昨日正式實施,從此,燃氣經營者必須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今年內仍未申領《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企業將被視為無證經營,依法能處以10萬-50萬元的罰款。6月份開始,城管委還將聯合質監部門對燃氣市場進行檢查,重點打擊無證經營、缺斤短兩、充水、摻二甲醚以及為無證經營者提供經營性氣源的行為。
燃氣企業年內須領證
據城管委燃氣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廣州在昨日起實施燃氣經營許可制度,年底前要完成《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和發放。廣州各區包括縣級市在內的燃氣企業應在年底之前申領燃氣經營許可證。今年年底,城管委會將已經獲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企業名錄放到官方網站上,市民可以根據名錄判斷燃氣企業的資質,選擇有資質的充氣站。另外,對已經申領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企業,城管委將進行誠信制度管理,對違規的企業進行曝光。
無證代充點隨處可見
燃氣經營許可制度實施后,無證的街頭燃氣代充點仍然隨處可見。記者昨天在德政北路旁榨粉街就看到一個燃氣代充點,沒有任何店面,只是在門外用一張紙寫上一個“代加煤氣”的簡陋招牌。
記者撥打了該代充點的電話,老板劉先生自稱代充的是振戎的燃氣,但是無論新舊瓶,都可以拿過去充氣。“舊瓶翻新后就不存在充不上氣的問題,40元翻新氣瓶就可以用4年。”
記者在隨后的走訪中發現,老城區街頭的充氣店有很大的流動性。在德政北路,一輛裝滿了液化氣罐的小貨車停在道路邊,騎著一輛自行車送氣的“單車仔”送來了幾個空瓶子,換走了貨車上搬下來的液化氣罐。煤氣瓶不少已經生銹,斑斑駁駁,上面有的印著“振戎燃氣”的字樣,但有的又沒有。當記者上前詢問是哪里的氣,怎么送時,送氣工人均沉默。據周邊商鋪的店家介紹,這種送氣的模式已經在德政北路存在多年了,沒有任何證照、沒有固定場所。
(本文來源:金羊網-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