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上海、天津市建設交通委,重慶市經信委、商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根據國家《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有關要求,為了編制《全國城鎮燃氣“十二五”發展規劃》,經研究,請提供有關材料,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一)填報省級《城鎮燃氣現狀表》(見附件1),《城鎮燃氣發展規劃表》(見附件2)和《城鎮燃氣發展規劃投資估算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表格。
(二)報送省級《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鎮燃氣“十二五”發展規劃》。
二、有關要求
(一)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燃氣管理部門)統籌組織這項工作,負責組織所轄地區的城市、縣城填寫表格和數據資料的匯總工作。
(二)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請有關單位確定一名聯絡員,并于2011年9月5日前將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報我司。
(三)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燃氣管理部門)請于2011年11月20日前,報送省級《城鎮燃氣“十二五”發展規劃》和表格以及電子文本光盤。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城市建設司吳濤安玉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根據國家《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有關要求,為了編制《全國城鎮燃氣“十二五”發展規劃》,經研究,請提供有關材料,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一)填報省級《城鎮燃氣現狀表》(見附件1),《城鎮燃氣發展規劃表》(見附件2)和《城鎮燃氣發展規劃投資估算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表格。
(二)報送省級《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鎮燃氣“十二五”發展規劃》。
二、有關要求
(一)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燃氣管理部門)統籌組織這項工作,負責組織所轄地區的城市、縣城填寫表格和數據資料的匯總工作。
(二)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請有關單位確定一名聯絡員,并于2011年9月5日前將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報我司。
(三)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燃氣管理部門)請于2011年11月20日前,報送省級《城鎮燃氣“十二五”發展規劃》和表格以及電子文本光盤。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城市建設司吳濤安玉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