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廣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細則》,城管執法工作新增了燃氣執法的內容。為更好地開展燃氣管理與執法工作,8月1日上午,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分局聯合舉辦燃氣執法工作培訓班,邀請廣州市城管委燃氣處的有關領導授課。區城管局公用事業管理科相關領導和區城管執法分局各科室、直屬中隊人員、各鎮(街)中隊分管領導及業務骨干參加了培訓。
授課人員系統地介紹燃氣的定義、安全事故警示、行業情況、管理目標等內容,重點講解了燃氣管理行政執法的法規依據和執法項目。據介紹,在燃氣管理與執法工作中,涉及到的執法項目共有70項,其中,涉及罰款的69項、沒收違法所得9項、責令停業整頓6項,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摻雜摻假、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氣燃燒器具、在管道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擅自作業危及燃氣管道設施等行為,都是燃氣執法范圍。
授課人員系統地介紹燃氣的定義、安全事故警示、行業情況、管理目標等內容,重點講解了燃氣管理行政執法的法規依據和執法項目。據介紹,在燃氣管理與執法工作中,涉及到的執法項目共有70項,其中,涉及罰款的69項、沒收違法所得9項、責令停業整頓6項,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摻雜摻假、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氣燃燒器具、在管道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擅自作業危及燃氣管道設施等行為,都是燃氣執法范圍。